陆丰市看守所扩建工程-基建及配套施工监理
广东
-汕尾市
| 公告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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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丰市看守所扩建工程 -基建及配套 施工监理招 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陆丰市看守所扩建工程 -基建及配套施工监理 招已由 陆丰市 发展和改革局以 陆发改投审〔 202 3 〕 6 号文 批准 ,建设资金 为 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 ,招标人为 陆丰市公安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 项目名称 : 陆丰市看守所扩建工程 -基建及配套施工监理 。
2.2、建设地点: 陆丰市 河东镇。
2.3、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扩建一所设计押量 516人的看守所,总计容建筑面积9456.11m2,其中看守所监区6893.2m2,接待大厅1612.32m2,设备用房480.19m2,岗楼470.4m2。建设内容包括看守所监区、接待大厅、设备用房、岗楼以及围墙、绿化等配套工程(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2.4、监理 服务 期限: 550日历天 。
2.5、监理范围: 施工期及保修期的监理工作 。
2.6、 本 招标 项目工程监理费最高 投标 限价 : 691800.00元。
2.7、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配套 。
2.8、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为一标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 ( 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3. 2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有效的 营业执照 。 ( 提供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3.4、 项目组织机构人员 :
( 1)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具备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
( 2)拟投入监理机构其他人员不少于 3 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 1 名(提供 1名 建筑 工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复印件) , 监理员不少于 2 名(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复印件);
3. 5 、拟派驻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且为本企业员工,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及 近 3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的社保缴费单 复印件(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复印件) ;
3. 6 、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发布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前 ,从汕尾市平台(网址: 自行招标文件等资料。
6 、答疑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6.1、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23 年 7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前 , 通过登录汕尾市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向招标人一次性 进行 网上 提问 , 逾期不再受理 , 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日前, 以书面形式 在广东省和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 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广东省和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6 . 2 、 网上投标递交:投标人应在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 2023 年 8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 前,登录 汕尾市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进行网上投标 。
注: 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 南详见中心门户的服务指南 >办事指引>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GDCA数字证书及企业入库(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中心门户的“通知公告”>汕尾市中心GD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申请指南,咨询及联系电话: 。
6.3、 电子 文件 U 盘 递交: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 ( 2023 年 8 月 10 日 9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 ) , 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 投标保证金 凭证 , 将 电子文件 U 盘 (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密封递交至 指定的开标地点 , 逾 期 的 、 未送达 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 电子文件 U 盘 ( 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招标人 将不受理其投标。
6. 4 、 开标时间: 2023 年 8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汕尾市中心陆丰分中心(陆丰市东海经济开发区龙湖路邻里中心三楼) 。
6.5、各投标单位开标前请密切关注汕尾市平台和本项目招标澄清公告,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地址如有变更,各投标人须按网上更新的场地地址递交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网上公告而导致的投标文件递交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公告 同时在 广东省、汕尾市中心门户网站 上发布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陆丰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蔡工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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