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圩新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
-连云港市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采购人 连云港徐圩新区人民医院 (采购人名称)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对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
1.2 项目编号: XW- 招标代理 -20230292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 连云港徐圩新区人民医院 ;
2.2 建设规模: 中央空调维保 ;
2.3 服务期限: 1 年 , 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最高限价: 20 万元, 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2.5 质量要求: 合格,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及采购需求 。
2.6 采购范围: 徐圩新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项目,服务期限为 1 年,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3. 资格条件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并取得有限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限期内) ;
3.3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1 )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均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 2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员,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 2023 年 1 月 -2023 年 6 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4 信誉要求:
3.4.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4.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 信用中国 ”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 3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 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6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中央空调维保项目业绩 ;(须提供维保合同附至响应文件中,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 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7 月 25 日;
4.2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 “ 徐圩新区服务平台 ” (网址 “” )获取,获取谈判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参与供应商需要开具采购文件购买发票的,采购活动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发票由代理机构负责开具;采购活动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发票由采购人负责开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4.4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 “ 徐圩新区服务平台 ” 中有关该项目谈判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因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 1 个工作日),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购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方式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27 日 11 时 00 分;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谈判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 = 最高限价 *100% ),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谈判评审小组对满足谈判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不抽取谈判保证金。
8. 本次竞争性谈判报名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连云港徐圩新区人民医院 | 代理机构: |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6 号 凤凰国际大厦 12 楼 |
联 系 人:葛工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特别提醒:
1. 本次采购要求网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完成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上传。
2. 供应商在网上采购文件 ,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及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次采购供应商务必登陆“徐圩新区服务平台” 并在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模块中“不见面开标系统用户手册”(网址链接: ),供应商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依据用户手册要求制作,如因供应商未按用户手册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开标时各供应商在徐圩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登陆、签到并对各自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各供应商自行考虑登陆、签到所需时间,如不能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签到,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前,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者在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后,因交易服务平台导致线上采购活动无法进行;或者开标结束后,因交易服务平台故障导致无法评审时,采购人可以选择暂停采购活动。
5. 准备及参与采购活动过程中遇到平台技术问题可联系技术服务单位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技术服务单位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朱乐 |
6. 供应商 响应文件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因 供应商 响应文件未加密或者因 供应商 原因造成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 该 供应商 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按正常程序 进行下一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加密处理方法可参考 “徐圩新区服务平台”服务指南的平台工具及操作手册中的“ 标书加密操作说明”(网址链接: ) 。
7. 本项目采用 2 轮报价。 供应商应依据采购人要求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填报报价,如响应文件公布现场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等情况,供应商未依据采购人要求填报报价,视为供应商放弃二次报价,以初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报价时各供应商需特别注意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二次报价”界面等所需填报金额的单位(“元”) ,如因供应商报价金额单位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作无效标处理)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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