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河南
-三门峡市
卢氏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受卢氏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卢氏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
量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采购人:卢氏县人民法院
2、项目名称:卢氏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
3、项目编号:HNFT-LS-2023-07
4、采购内容:卢氏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数据流量服务项目(具
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
7、采购预算:¥405000.00元
8、质量要求: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及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9、服务期限:24个月
10、合同履行期限:24 个月
1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具
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分支机构可使用总公司的资格材料、企业资质,但需提供总公司
的授权书;
2、须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自行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书;(查询或承诺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4、企业自行出具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企业没有被
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中国”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提供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自磋商
公告发布之日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报名及磋商文件 获取
1、磋商文件 获取 时间: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23日,每
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于报名现场缴纳;
4、报名时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出示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所有证书原件和相应证明材料
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
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
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招标代理 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终
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
磋商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投标将被拒绝;
四、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雨欣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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