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epc工程总承包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湖北
-宜昌市
业主单位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 本项目评标办法诚信分值,现修改为:市政公用工程专项诚信分值评分标准: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施工单位)市政公用工程专项诚信总分在90分及以下的不得分;90<市政公用工程专项诚信总分≤100分的得1分,100<市政公用工程专项诚信总分<105分的得2分;市政公用工程专项诚信总分≥105分的得3分。
2、原招标文件中“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需调整,现已进行修改。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答疑时上传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并严格按照此次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本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答疑文件为准。
招 标 人: 远安县河口乡人民政府
地 址: 宜昌市远安县河口乡河口集镇发展路1号
联 系 人: 余宗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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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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