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及新媒体中心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邯郸市
公告内容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及新媒体中心修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7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HZB2023034
项目名称: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及新媒体中心修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407749.14元
最高限价:407749.14元
采购需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党组会议室及新媒体中心修缮改造项目清单全部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3日至 2023年7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4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3年7月24日15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媒体: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已在“河北省服务平台”注册登记且办理 CA 的投标人(供应商), 可直接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开评标方式:全流程电子开、评标。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投标人自行解密,各投标人应自行准备电脑、网络等解密条件,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内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邯郸市峰峰矿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响堂大道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邯郸市丛台区联纺东路 183 号德源大厦 2412 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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