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公示中山市三乡镇前陇社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广东
-中山市
【7月公示】中山市三乡镇前陇社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GDYX-20230711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中山市三乡镇前陇社区居民委员会
投资金额:144.0466925万元
受中山市三乡镇前陇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三乡镇前陇社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GDYX-20230711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三乡镇前陇社区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14404669.25元。(本项目上限价:200万/年,共5年,200万/年*5年=1000万)。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2个月内任一个月或2022年的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12个月内任何时间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洁净、净化,保洁清洗,物业服务、物业管理),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查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6、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07月11日至2023年07月15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在2023年07月26日10时00分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元整(大写:壹拾万元整)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10时00分
八、开标时间:2023年 07月 26 日10时00分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 系 人:王 经 理
手 机 :
邮 箱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