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土镇热角三组纳米波生活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
-阿里地区
日土镇热角三组纳米波生活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HX-ALFJ-2023034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人:西藏日土县日土镇人民政府
投资金额:213.0万元
一、 招标条件
日土镇热角三组纳米波生活垃圾处理站建设项目已由日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日发改【2023】21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日土县日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里地区日土县;
2.建设规模: 新建焚烧间141.05平方米,室外电气1项,室外护栏94.00米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70日历天;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区内外企业应按藏建市管函【2011】85号文件和藏建市管函【2013】119号文件进行备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于2023年7月11日至2023年7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10时00分至13 时00分, 16时00分至18时30分(北京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建上述工程建造师证书(注册本公司)、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其他主要人员上岗证;
4.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纪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司鲜章)。
注: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查验,同时复印件应装订成册加盖公司鲜章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5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先生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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