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泰州市
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公开招标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 11 号五楼)或线上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选聘公开招标项目 。
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 、预算金额: 综合控制服务费率不超过实际发行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 0.18%/ 年。 ( 收费计算公式为:累计募集资金总额 * 综合控制服务费率 * 年限。如设置含权条款,按最高期限计算)例如: A 券商为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功发行 2022 年企业债券,成功募集到账资金 10 亿元,综合控制服务费为 0.18%/ 年,企业债券发行期限为 7 年,则收费金额为 10 亿元 *0.18%/ 年 *7 年 =1260 万元)
4 、最高限价: 综合控制服务费率不超过 0.18%/ 年,最高不超过 1500 万元 。
5 、采购需求: 担任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2 年企业债券主承销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上市和发行后服务,组织协调中介机构等内容,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
6 、发行期限: 不超过 7 年,最终发行期限以实际发行时为准 。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具体要求如下:
( 1 )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中国证监会批准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2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 3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 4 )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 5 )本项目技术标中的所有业绩证明材料均仅接受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供应商必须具备企业债券承销业务资质,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 2022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2 年 7 月 6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 30 至 11:30 时,每日下午 14 : 30 至 17 : 30 分 。
2 、方式:投标人将下列材料扫描以一个 PDF 文件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 。
( 1 )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
( 3 )如为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意方领取一份报名文件即可,上述材料仅需领取文件方提供。
3 、售价: 300 元 (转支付宝 ,同时备注项目名称及公司名称) ,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五、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及评标专家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收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计价【 2002 】 1980 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 50% 计取,评标专家费按实计取。此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需综合考虑,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承销比例分别支付相关费用)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 2022 年 7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 、地点: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 11 号五楼)。
3 、受目前疫情影响,考虑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腾讯视频会议)。请各投标单位将签字盖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PDF 格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投标邮箱 ,并在开标时间后 15 分钟内通过上述邮箱或视频会议发送解密密码;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密码将被拒绝,请各投标单位注意递交时间,逾期递交的相关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一投标人递交多份投标文件的,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发送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7 月 7 日 17 时 30 分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将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 、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无需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投标确认函仅需牵头方提交)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
3 、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 、公告发布媒介:泰州市政务管理办公室平台 - 泰兴站( )
九、监管、投诉受理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受理单位:泰兴市黄桥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叶 敏
联系电话: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兴市黄桥镇永丰南路 318 号
联系方式: 荀 杰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兴市高新区科能路 11 号
联系方式: 周 玲
投标确认函
泰兴市兴黄综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 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以我单位个体(或以与 xx 公司组成联合体)的方式,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
联合体其他方(如有)名称: ,
投标联系人: ,
手 机: ,
传 真: ,
邮 箱: 。
日期: 年 月 日 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受委托人联系方式: 邮箱:
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职务: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邮箱: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活动中,作为委托人的投标事务负责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受委托人: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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