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裕安区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六安市
2023年裕安区生态环境监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FS34150320230148号
二、项目名称: 2023年裕安区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中科大校友创新园 13号楼
成交金额: 玖拾捌万玖仟 元整(?: 989000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2023年裕安区生态环境监测项目 服务范围:依据《六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 2023 年六安市生态环境监测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七部分:(1)地表水断面水质监督性监测项目;(2)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项目;(4)重点污染源执法监测项目;(5)入河排污口监测项目;(6)黑臭水体监测项目;(7)城东湖入河支流断面监测项目等 ; 服务要求: 本项目需拟派项目负责人 1 名,质量负责人 1 名;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95 日历天内完成 ; 服务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完成监测服务,并出具规范的监测报告。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黄德国、陈涛、胡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1.4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 6 号楼五楼,联系电话:需解锁。若投标单位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裕安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王主任,联系电话:需解锁、六安市裕安区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需解锁。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六安市齐云西路环保大楼 12 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 6 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需解锁
十、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