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补充通知次答疑]
福建
-龙岩市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二)
招标项目编号: E3508810801100193001
各投标人:
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交流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 7.5.2 内容修改如下: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包含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其他专业施工,造成其他专业工期延误,所引起的其他专业工期延误违约金,一并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违约金由发包人直接从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抵。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误期赔偿费限额为合同价的 10%, ,工期拖延违约金超过合同价的 10% 时,发包人还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承包人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并解除施工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规定工期(含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竣工而造成工期延误导致发包人由此增加监理费用的,所增加的监理费用由承包人赔偿。
二、 本工程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文件的获取截止时间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均调整为 “ 2023 年 7 月 31 日 8 时 30 分 00 秒。”
三、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 ” 调整为 “ 2023 年 7 月 31 日 9 时 30 分 00 秒前 。 ”
四、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均做相应的调整。
投标人如需要本工程书面补充通知,请凭已经按规定报名的凭证向 索取,联系电话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中心(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 标 人:龙岩市漳平台湾农民创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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