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江苏
-盐城市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洁服务项目
更正 公告 ( 二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320921-XSDY-G2023-0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洁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对“体系认证体系认证及其他”和“设备配备能力”和评审因素修改:
原内容 | 修改后 | |
评审因素 | 评分标准 | 评分标准 |
体系认证 及其他 ( 1 5 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包含 须 道路清扫;环卫保洁服务;水域保洁 等 内容。每个得 3分,本项最高得9分。 |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 须 包含道路清扫;环卫保洁服务;水域 ( 河道 ) 保洁 等 内容。每个得 3分,本项最高得9分。 |
设备配备 能力( 1 9 分) | 1、 全封闭扫地车:每辆得 1分,最多得 2 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2 、电动保洁三轮车:每辆得 0. 2 分,满分 6 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3 、多功能抑尘车:每辆得 1分,最多得1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4 、车厢可卸式垃圾车:每辆得 1分,最多得 1 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5、 自装卸式垃圾车 :每辆得 1分,最多得1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6 、洒水车:每辆得 1分,最多得1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7 、洗扫车:每辆得 1分,最多得1分。租赁、挂靠车辆不计分(提供车辆发票原彩色件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8 、 河道用割草船(机):每艘得 1 分,本项满分为 1 分。 最多得 1分。租赁、挂靠船只不计分(提供 割草船(机) 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9、 除雪设备(雪铲、滚刷、 撒布机 等) 4个,雪铲每个得1分,最多得1分;滚刷每个得1分,最多得2分;撒布机每个得2分,最多得2分。 租赁、挂靠 设备 不计分(提供 设备 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发票上单位名称须和投标人名称相同,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应对项目需求中涉及的作业设备做出承诺,承诺项目进场后按相关要求配备各类作业设备,由评委依据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函》及《拟投入设备一览表》酌情在 15-19分评定。投标人投标时不提供本项要求承诺的不得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
其他评分内容不作调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7月28日9点00分。
更正日期: 2023年7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响水经济开发区和谐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响水县规划路 2-11
联系方式:卜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卜工
电 话:
江苏响水经济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
202 3 年 7 月 12 日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