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文化产业中心投资建设项目
浙江
-绍兴市
招标公告
(诸施招-2023- 41 )
1、招标人: 诸暨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招标代理机构:
3、工程名称: 诸暨市文化产业中心投资建设项目(幕墙及装饰装修工程)
4、建设 地点: 诸暨市 东二路与东祥路交叉口东南侧地块
5、建设规模: 本工程 建筑高度27.90米 ; 本工程幕墙面积约61000㎡,造价约11676万元;精装修面积约41500㎡,造价约4759万元;总造价约16435万元。
6、招标范围及内容: 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范围内的精装修、幕墙、安装 等 工程,详见设计施工图及设计变更联系单。
7、质量标准:合格
8、工期要求: 360 天(日历天)
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9.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等级:①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9.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协议书明确为准。②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拟派,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缴纳。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注明联合体成员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立,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下同)资格等级要求:须是本企业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并持有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一级建造师相关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 须由 联合体牵头人 拟派。
11、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的:在诸暨市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CA申请及绑定流程》)或者在浙江省服务平台_system.html手机扫码“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移动CA具体申请及操作方式详见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
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4、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15、招标文件:
16、项目投标保证金: 50 万元,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 日 9 :30时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8款)
17 、开标时间:2023年 8 月 1 日9:30时
地点:诸暨市中心 1 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4楼)
18、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鼓励投标文件(需密封)采用邮寄方式,接收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 日上午9:30时止。邮寄件以全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达,其他寄件方式可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邮寄地点:诸暨市中心4楼 1 号开标室(暨东路58号),联系人: 金顺宇 ,联系方式: 。
19、联系人: 章亦锋 (招标人)
金顺宇 (招标代理机构)
诸暨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 3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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