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2023年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宿迁市
宿迁市宿豫区2023年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宿迁市宿豫区2023年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07 月 24 日 15 : 00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SZC-321311-WDGC-C2023-0011(zjg202307048)
(二)项目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2023年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 48万元
(五)最高限价: 单价为12元/亩(使用康宽类药剂),防治面积约2.5万亩;单价8元/亩(使用灭幼脲类药剂),防治面积约2.25万亩,本次招标以单价竞标方式招标。( 具体以实际飞防面积及双方认可的专家验收组确认的合格面积为准 )。
(六) 采购需求 : 宿迁市宿豫区2023年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项目 ,详见采购需求 。
(七)合同履行期限 : 根据采购单位要求进行分批次 飞防 。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农、林、牧、渔业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R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九)本项目□ 是?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具有航空资格且同时具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的独立法人,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商业非运输航空运营人运行合格证等;
2、供应商须提供载药量为 600公斤(含 600 公斤)以上直升机 2 架(含 2 架)以上,(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三证齐全,国籍登记证发给人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加入供应商运行规范,民航局网站可查询)要求飞机性能必须完好、完全,喷药设备齐全;
3、供应商拟投入的飞机须具有适航证、国籍登记证、电台执照、经营许可证、商业运行合格证、飞行员执照、机务执照及意外伤害保险或第三者保险;
4、供应商近三年的飞行活动中无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承诺书备案留存;
5、所使用药品为正规厂家生产,质量合格,须三证齐全(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农药标准),提供相关证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 :202 3 年 07 月 12 日9:00至202 3 年 07 月 18 日 18 : 00 ( 周末、节假日除外 ) 。
( 二 )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 三 ) 方式: 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点击“供应商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咨询电话:新点软件张工 ,客服热线:400-850-3300。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采购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 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磋商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磋商活动人员信息。
本项目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 四 )售价:0元。
五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 202 3 年 07 月 24 日 15 : 00 :0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现场开标。磋商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 政泰大厦A座3楼开评标室
?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的供应商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磋商。
六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宿豫专区) 。
七 、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江苏政府采购。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二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三 ) 编号 JSZC-321311-WDGC-C2023-0011 与编号 zjg202307048 为同一项目。
八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宿迁市宿豫区林果技术指导站
地址: 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农林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宿迁市宿城区东海大道19号兴邦商厦2号楼707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文达 (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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