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河涂埠镇防洪工程
江西
-九江市
永修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河涂埠镇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修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河涂埠镇防洪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永修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 部分 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 施工 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西省 永修县 。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金额 2227.11 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 304 日历天 , 暂定开工日期: 2023年8 月 6 日 , 完工日期: 202 4 年 6 月 4 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永修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二期)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修河涂埠镇防洪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 为 治理河道全长 8km,其中疏浚河道 1.1km,修复防洪墙全长 0.43km,新建防洪墙 0.02km,装饰防洪墙全长3.65km,拆除重建环卫电排站,环卫自排闸更换设备1处,新建沥青路面 3.65km,新建游步道2.2km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及以上资质。
(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有在建项目。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7 月 11 日起至 202 3 年 8 月 1 日止在江西省网网站 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8 月 2 日 09时30分,地点为 九江市 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表内容:“不见面开标”事项说明。
7. 有关说明
7.1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有关补充材料。
7.2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3本次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且拟投入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项目实施阶段不允许更换。
7.5本项目拟投入主要施工人员实行打卡考勤制度,具体根据省厅相关文件执行。
7.6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投诉时必须持有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投诉书必须盖有公司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否则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修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 址: 永修县路 5号永修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 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南昌市紫阳大道 3399号云中城A座34楼
联 系 人: 刘 先生
电 话:
网 址:
监 督 人 : 九江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九江市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浔东支行
2、户名:九江市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行
3、户名:九江市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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