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立医院三江总院精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江西
-上饶市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赣建 饶信 招字【 2023 】第 043 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上饶市信州区信投实业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上饶市立医院三江总院精装修项目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上饶市信州区三江片区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上饶市信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上饶市立医院三江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饶信发改字 [2020]62 号 | |||||||||||||||
建筑规模 |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39593.2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48782.57 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91057.19 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57725.38 平方米,容积率 2.30 ,建筑密度 34.86% ,建筑高度 90 米,共设床位 800 张(其中感染性疾病床位 100 张,综合医院床位 700 张),规划机动停车位 1128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 1870 个。 | |||||||||||||||
项目总投资 | 约 126214.32 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65163289.71 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基本到位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全部内容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上饶市立医院三江总院精装修项目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 ]( 含 ) 以上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 注册壹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 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合同金额: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 60 个月内( 2018 年 8 月 -2023 年 7 月 , 以 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备案时间为准 )已竣工完成单项合同造价金额达 6516.32 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业绩(上述业绩达到 80% 即可)。同一工程必须提供 3 种以上(含 3 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 专业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 (必备)、施工合同、经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纸、施工许可证等,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资质证书(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持有有效岗位证及安全员持有有效 C 类安全考核证。 | |||||||||||||||
其他要求 | 1 、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65163289.71 元,要约价为: 65163289.71 元。 2 、 本工程采用《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评标办法》(赣建招【 2017 】 1 号)及标准示范格式文本(江西省网网上相关文件、电子化评标)。相关的其他补充要求会在网上及时通知,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否则,因此造成的失误由投标人自负。 3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根据《关于外省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通知》要求办理的企业信息登记并已审核通过的,可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住建云)“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八大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能为本单位以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或国有企业人员且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同时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连续近 6 个月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按赣建招标【 2020 】 1 号文件执行) , 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不能有其他的在建工程。 5 、执行饶信建字【 2014 】 17 号文件,施工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刷脸考勤管理规定。 6 、投标人依法投标告知书(详见招标文件)。 7 、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8 、凡资料文件弄虚作假或使用虚假公章的,经查实一律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报有关监督部门处理。 9 、投标人提供 2009 年 1 月 1 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 —— 住建大数据 —— 项目数据 —— (检索 拟查询业绩名称) —— 项目活动 —— 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江西住建云 —— 住建大数据 —— 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数据的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截图)。 12 、本项目采用 " 不见面开标 " 系统开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3 、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 年 07 月 10 日 至 2023 年 08 月 02 日 (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 5 日) | |||||||||||||||
申请地点 | 江西省网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 年 07 月 11 日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网上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3 年 07 月 11 日 | 获取地址 | 江西省网上 | |||||||||||||
联系人 | 吴国锋 | 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3 年 07 月 10 日 | 招标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3 年 07 月 10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单位章) 经办人: 2023 年 07 月 10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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