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监狱管理局监狱系统财务收支审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四川
业主单位
一、合同编号: N5100012023000625-1
二、合同名称: 监狱系统财务收支审计(二次)
三、项目编号: N5100012023000625
四、项目名称: 监狱系统财务收支审计(二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中路1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供应商(乙方):需解锁,深圳乾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四川中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容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四川万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四川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红庙子街60号4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监狱系统财务收支审计 | 1(包) | ¥1,350,000.00 | ¥1,350,000.00 | 1.审计目标: (1)核实收支。四川省监狱系统35个监狱、4个监狱管理处(科)、信息保障中心、就业指导站、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财务收支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查找问题。严格按照财政法规、制度,查找财务收支管理与核算、政府采购、工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财务收支行为的合规、合法。 (3)规范管理。通过审计,提高依法理财和财政资金使用的管理水平,提出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的评价及建议。 2.审计范围 对全省监狱系统35个监狱、4个监狱管理处(科)、信息保障中心、就业指导站、局机关服务中心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财务收支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开展审计。局审计处将根据全系统各单位的业务工作量将所有被审计单位划分为7个小组,并按照工作量将每一个小组分配给成交会计师事务所,由成交会计师事务所对小组中的所有单位开展审计,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束现场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3.审计方式 委托成交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就地审计。 各事务所依据相关审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实施依法审计。审计报告的格式和附表按局审计处提供的统一样式制作和使用。 4.技术服务要求 (1)遵循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证性原则,依法独立、公正的执行业务,遵守职业道德。 (2)接受并服从采购人制定或修订的相关管理办法及考核办法。 (3)在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抽查复审。一旦复审结果超出采购人规定的复审标准,须接受采购人的处理。 (4)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的,书面报经采购人批准后,适当延长审计时间。 (5)根据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试行)》要求,熟悉“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等业务。 (6)严格遵守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7)供应商推荐的审计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本所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及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项目总负责在服务期内原则上固定不变,如有变化,需征得采购人同意。若确定的项目总负责不能胜任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 (8)审计项目开始实施后,供应商及时派出审计小组进入审计现场,供应商应为本项目配置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及一名技术负责人。每个审计小组由组长带队,保证配备充足的审计人员,为保证工作正常进行,本项目至少需配备21个审计工作组,每个工作组至少4名人员,其中组长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其余人员中至少包含1名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中级及以上经济类职称(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项目涉及审计单位较多,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现场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5.售后服务要求: (1)2023年10月结束现场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初稿交至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审计处(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中路1号406办公室)。 (2)按照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审计处要求对初稿进行修改,并提交问题汇总及正式报告。 |
合同金额: 1,3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3年07月03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07月0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7月0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四川省监狱管理局
2023年07月07日
付费解锁 查看成交供应商或中标单位等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