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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管理中心2023年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公告

浙江

-

宁波市

发布时间:2023-07-10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询比方式采购 宁波管理中心 2023年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 ,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 宁波管理中心 2023年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项目 对隔离栅及立柱、防眩板;标志牌、标线、分道标、防落网等交安设施改造提升。本项目设 1个 项目 2个 标 段,第 1 标 段为杭甬宁波段,费用预算 266.23万元、第2 标 段为甬台温宁波二期路段,费用预算 94.42万元。 计划于 2023年7月实施。费用在2023年度固定资产购置预算公路附属设施综合整治中列支。

2、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 1标段: 杭甬宁波段 的隔离栅及立柱、防眩板、标志牌、标线、分道标、防落网等交安设施改造提升; 第 2标段: 甬台温宁波二期路段的隔离栅及立柱、防眩板、标志牌、标线、分道标、防落网等交安设施改造提升 。

3、 þ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7月 。 )

4、 þ 施工质量目标 : 达到合格标准。

5、其他: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þ 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 1)资质要求: 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 合同 签订 日期为准), 承担 过单个合同金额 1 00万元及以上的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交安设施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 如上述材料无法提现业绩表述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 适用于第 1标段】

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 合同签订 日期为准), 承担 过单个合同金额 80 万元及以上的已通车的高速公路交安设施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如上述材料无法提现业绩表述的,还需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 适用于第 2标段】

( 3)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有注册在响应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 一 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具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③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④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任项目经理。

( 4)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并截图,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查询方式:高级检索➡全文检索(分别检索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案由(供应商选择“单位行贿”,法定代表人和拟委派项目负责人选择“行贿”)➡裁判日期(至少为要求查询开始时间至本公告发出之日)】。

( 5)其他要求: ①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 “三类人员”C类证书; ② 拟派项目总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每个 供应商 最多可对 2 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 只 允许中 1 个标段(包件)。

5、其他: 项目评标顺序: 1标段→2标段,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后续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时间: 2 023 7 1 0 日至 2 023 7 12 日(北京时间,下同)(不得少于 2个工作日)

2、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方式发放。

3、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 023 7 1 2 2 3 59 。采购人将于 2 023 7 13 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响应文件递交 等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 023 7 1 4 10 0 0 (不得少于 3个工作日)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响应文件(正本)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 参加多个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分别对每个标段(包件)单独递交响应文件。

5、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 023 7 14 10 00 分。

6、 其他要求: /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htm)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管理处

地 址 : 浙江宁波市海曙区机场路 3786弄1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1 3957849776

2 、监督部门: 浙江沪杭甬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 址 : 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199号明珠国际商务中心2号楼5楼

电 话:

3 、 系统维护联系电话: 0571- 8690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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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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