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仁县s513线岔口至多白乡仁青顶村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昂仁县s513线岔口至多白乡仁青顶村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西藏
-日喀则地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513线岔口至多白乡仁青顶村公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为 西藏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西藏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起点接 S513,终点位于仁青顶村委会,路线全长约12公里。
(具体建设规模以最终批复为准,具体里程以实际勘察测量为准)
2.3 本标段 勘察设计时间 :合同签订后 15日内完成勘察设计任务 。
2.4 招标范围:负责完成标段内的建设内容工程勘察设计的全部工作(包括详勘、定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配合施工招投标工作、后续相应工程阶段的技术服务、验收等工作)。
2.5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一 个标段。
2.6 技术 标准 :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 JTG B01-2014)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 ( JTG D30-2015)、《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和《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设计规范》(JTG/T 3311-2021)的规定,本次施工图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 。其他各项技术指标按现行有关规范和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他要求,并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最低要求如下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最低要求如下 : 2019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 1项建设里程大于等于12公里的四级公路 标准及以上级 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业绩信息应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中查询到的企业 “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技术等级”“主要设计内容”“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信誉最低要求如下 : 1、 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 投标人没有处于交通运输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或西藏自治区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领域中的行政处罚的有效期内; 3、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 投标人没有提供虚假材料;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过; 6、 《中国裁判文书网》 查询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查询对象为公司); 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
3.1.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如下 : 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资格证书(如有)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连续近 6个月由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建设里程大于等于12公里的四级公路标准 及以上级 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业绩信息应在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如在上述系统中无法查询,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为涉密项目,应附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业绩证明函件()的彩色扫描件,同时应防止泄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3.1.5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如下 : 须具备工程测量负责人 1人, 地质勘察负责人 1人, 路线负责人 1人, 路基、路面负责人 1人, 桥梁设计负责人 1人, 工程概、预算负责人 1人,人员最低要求详见附录1中 分项负责人最低要求。
截 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最新年度西藏自治区 农村 公路 勘察设计企业信用 评价结果为本次招标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 “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 C 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 未被 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 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截止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未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 易 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以下简称 “交易系统”)注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 的从业单位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投标数量和中标数量的规定:
信用评价等级为 C 、 D 级的投标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 “信用中国”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中被列入从业禁止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7 月 6 日,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西藏自治区平台( /),在交易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 组织 现场踏勘, 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为 2023 年 7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投标人应于投 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交易系统,将加密的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时间即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若以联合 体形式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6.3 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时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或未采用交易系统可识别格式的投标文件,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4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 、 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的,责任自负。
6.5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平台访问)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 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6.6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网》及《日喀则市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网站》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人: 索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日喀则市达热瓦小区二期 A区10栋5号
联系人:颜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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