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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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辽宁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3-JJDEBD-W1003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4日 09: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更正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原招标文件:第51页 7 供应商原件承诺函内容为:注:供应商无需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但应保证相关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且与原件相一致。供应商应承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信并保证和原件一致,若发现伪造、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更正为: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 评分细则中要求提供原件的,供应商应提供原件,原件可与投标文件一同邮寄 ),但应保证相关材料复印件的真实性且与原件相一致。供应商应承诺响应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可信并保证和原件一致,若发现伪造、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3. 原招标文件:第67页 评分细则中(肉类)包号:01、第70页 评分细则(水果蔬菜类)包号:02、第73页评分细则(调料、饮料和乳制品蛋类)包号:03中的打分项
5 | 信誉 | 1. 连续二年获得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级评价或证书。满足得 2 分,不满足得0分。 | 2 |
2.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 1 | ||
3. 企业近三年内与军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续约情况,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主合同和续约合同,需明确甲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0.2分,最多得1分。 | 1 | ||
4. 企业近三年内参与重大活动保障工作,按照部队反馈情况(以部队出具的合同以及评价材料作为评审依据,需明确部队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份证明材料得0.2分,最多得1分。 | 1 |
更正为:
5 | 信誉 | 1. 连续二年获得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信用的A级评价或证书。满足得 3 分,不满足得0分。 | 3 |
2. 在国 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得标准分值,否则不得分。 | 2 |
4. 原招标文件:第66页 评分细则中(肉类)包号:01、第69页 评分细则(水果蔬菜类)包号:02、第72页评分细则(调料、饮料和乳制品蛋类)包号:03中的打分项
2 | 业绩 | 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盖章页)加盖公章、发票和对应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收款凭证提供合同金额的30%以上即可,合同中未明确金额的需合同甲方提供证明),每项业绩最多提供5份合同,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发票需提供能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能查询到信息的发票,网站查询不到或信息不符视为无效发票,业绩分为0分。投标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备查,(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未携带合同原件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为0的得0分)。业绩金额以有效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
更正为:
2 | 业绩 | 说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 如有须提供 )、金额页、盖章页}加盖公章、发票和对应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收款凭证提供合同金额的30%以上即可,合同中未明确金额的需合同甲方提供证明 或提供相对应发票 ),每项业绩最多提供5份合同,每份合同只计算一次。发票需提供能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能查询到信息的发票,网站查询不到或信息不符视为无效发票,业绩分为0分。投标现场携带合同原件备查,(与时限要求不符、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的合同均无效,未携带合同原件的视为无效业绩,业绩为0的得0分)。业绩金额以有效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以最终版招标文件为准 。
三、采购人、项目主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 辽宁某部 | 采购代理机构: | |
地址: | 海城市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职工街5号 |
联系人: | 蒋先生 | 项目联系人: | 侯涵冰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项目主管部门: | 辽宁某部 | 邮箱: | |
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 | ||
联系人: | 蒋先生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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