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厌氧罐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厌氧罐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RZB2022-042
项目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厌氧罐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870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870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厌氧罐内壁、管道、内部设施的清理、修复、更换等改造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 工程量清单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提供的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4)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并将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8)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21日 至 2022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发送资料后,如未拨打电话确认,后果自负。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厌氧罐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厌氧罐改造工程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1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XRZB2022-042。
项目名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厌氧罐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8706万元。
最高限价:85.8706万元。
采购需求:厌氧罐内壁、管道、内部设施的清理、修复、更换等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提供的近半年的银行资信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需在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期间在官方网站查询,并将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 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方式:将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投标人发送资料后,如未拨打电话确认,后果自负。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和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售价: 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第四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者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长春市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4.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 址:榆树市立新村大刘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
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榆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
地址:榆树市立新村大刘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2888号GTC环球贸易中心A座802室
联系方式: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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