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场地渣土清理及支护招标公告
甘肃
-甘南州
交易编号:ZQXDSZ202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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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场地渣土清理及支护 招标 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台县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灵台县 发展和改革局以 灵发 改字 [20 23 ] 65 号文件批准 可行性研究报告 ,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各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等 ,项目业主为灵台县 利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需解锁在“平凉市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发布招标公告进行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灵台县碑子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场地渣土清理及支护
2.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城东,西临灵雷公路和碑子沟安置房,东临南河,北侧为高志山路,项目用地面积7308.45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场地渣土清理及支护(采用土钉支护)、大规模土石方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3. 招标控制价:902975.98元 。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内和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6.资金来源: 申请各级补助资金及企业自筹等 。
7.计划工期:202 3 年 3 月 20 日开工,202 3 年 4 月 18 日竣工,总工期 30 日历天。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选择1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 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投标 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等级 。各项证件齐全合法有效,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 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证;
(2)技术负责人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 3 )施工员1 人:须具备有效的土建施工员岗位证书;
( 4 )质量(检)员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 5 )安全员1 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 证;
( 6 ) 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 投标 人名称相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受贿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为。查询内容包含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要求
1.凡决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3月1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14日23时59分59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免费招标文件()。
2.网上投标登记时限与免费招标文件时限一致。
五、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投标文件(不包含投标函及投标预算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4日23时59分59秒。
2.投标文件上传截止后,由代理机构投标文件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本项目如通过审查的投标人过多时,选择3家投标人参于投标。
3.被选定为参于竞价的投标人,交易系统投标人资格被审核通过。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并报价。
六、竞价截止时间及其他要求
1.竞价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12时00分00秒至2023年3月15日23时59分59秒。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成交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公示期满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于2023年3月19日前须将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邮寄或送达需解锁。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 利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灵台县西城大道2号
联系人: 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地址:平凉市崆峒区世纪花园B3区5-2-801室
联系人:需解锁
联系电话:需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