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J-2023-005-2
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照需求计划配送鱼类、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供应;具备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配送时间及地点:上午8点至8点30分务必把所有副食品配送至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1年,经采购人在农副产品质量、配送及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可延续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经采购人在农副产品质量、配送及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可延续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三种证件其中一种,无任何外资入股或境外股东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具有农副产品经营销售或配送的实体店面;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副食品配送业绩;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至 2023年07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三种证件其中一种;(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 ;(5)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加盖公章);(6)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一项副食品配送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凤凰熙岸小区东侧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凤凰熙岸小区东侧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7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GJ-2023-005-2
项目名称: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2023-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万元,具体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供应商按照需求计划配送鱼类、肉类、蔬菜等农副产品供应;具备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配送时间及地点:上午8点至8点30分务必把所有副食品配送至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质量要求:按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要求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1年,经采购人在农副产品质量、配送及服务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合同履行期限可延续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三种证件其中一种,无任何外资入股或境外股东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具有农副产品经营销售或配送的实体店面;
3.2 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
3.3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至少一项副食品配送业绩;
3.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 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14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电子邮箱获取磋商文件。(具体操作如下:将下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信箱()。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供应商邮箱中,潜在供应商需填写完整并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三种证件其中一种;(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加盖公章) ;(5)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加盖公章);(6)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一项副食品配送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凤凰熙岸小区东侧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7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凤凰熙岸小区东侧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3.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中国上发布。
八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东侧宝华医院旁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凤凰熙岸小区东侧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农安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农安县宝安路东侧宝华医院旁消防大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中海凤凰熙岸小区东侧门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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