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庐南中心粮库项目勘察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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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庐南中心粮库项目勘察设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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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庐南中心粮库 项目勘察设计 (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 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庐南中心粮库 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 同意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庐南中心粮库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庐发项[2023] 128 号)
1.4 招标人: 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申请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 )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庐南中心粮库 项目 勘察 设计 (二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 3 ANNBZ0 0304
2.3 标段划分: 本次 招标 为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 3 ANNBZ0 0304
2.5 建设地点: 庐江县泥河镇沙溪村
2.6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18729.00平方米(约28.09亩),总建筑面积7519.8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老旧粮仓,新建总仓容5万吨浅圆仓、业务用房等,配套建设室外道路、给排水、供电、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购置粮情测温、环流熏蒸系统、输送机械设备、智慧皖粮及粮食仓储工艺流程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 约 8800.00万元 (其中本次 勘察 设计费概算为 138.00 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中标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完成约谈及整体勘察设计方案汇报。合同签订后,自接到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各单体方案设计。各单体方案设计经项目使用单位确认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初步设计经专家审查通过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室外工程施工图设计等)。 施工图送审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并取得图审合格证, 设计跟踪 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束 止 。
备注:①原则上 各单体 方案 设计 、初步设计 (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 设计 每轮调整不超过 5 个日历日;②具体各阶段设计周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设计服务期限约 90 日历日 (不含后期施工过程设计跟踪服务) ,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9 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项目各单体 方案 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全阶段设计、勘察以及与项目相关的所有 勘察设计 咨询及服务工作。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 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 138.00 万元
2.13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1.1 .1 和3.1. 1. 2 条件:
3.1.1 .1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 1 ) 商 物 粮行业(粮食 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
( 2 ) 商 物 粮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
( 3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 1. 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 /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 结构工程 师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3.1.6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多于 2 家 (其中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各 1家 ) ;
(2)联合体牵头人须 为该项目设计单位 ;
(3)3. 1. 3条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须为 该项目设计单位 人员;
(4)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3. 1. 6条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并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获取时间: 2023 年 07 月 07 日 00:00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安徽合肥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
(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7 月 27 日 0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安徽合肥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 2023 年 07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 庐江县 庐城镇 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 4 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具体操作见《关于全面应用“云上开标大厅”的通知》(链接: .html )。
9.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 在 安徽合肥中心网站、安徽省监管网、全国平台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 庐江县金谷粮食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市 庐江县 庐城镇牌楼中路 148号
邮 编:2315 00
联 系 人: 徐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合肥市 庐江县 庐城镇 越城北路76号 ( 康乔商务楼十层 )
邮 编:231500
联 系 人:殷杰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监督管理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 合肥市 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 :
12.其他事项说明
12 .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建设银行
户名 : 庐江县管理中心
账号:62328175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中国银行
户名:庐江县管理中心
账号:3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管理中心
账号:01987917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庐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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