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生态环境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评估经费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阿坝州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N5132112023000232
二、项目名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评估经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需解锁 | 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 596,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 |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服务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评估经费 | 按照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相关要求,重点围绕管理规程所列第九条、第十条所列条件符合情况、建设指标达标情况、建设管理情况等方面,开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申报,总结分析近三年阿坝州持续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进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将相关申报资料上传至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管理平台,且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 |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或优于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 596,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朱传位 、 陈丽 、 栗正强(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合理利润为原则,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执行。由采购项目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监督部门:阿坝州财政局;电话: 需解锁;地址: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团结街12 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地址: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市美谷街 279-2 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需解锁
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15楼1505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需解锁
需解锁
2023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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