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商住10号楼21楼21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ZSD20230706001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8.493573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8.493573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营房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有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中的企业名称保持一致;6)、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不接受临时建造师;7)、投标人须是在“信用中国”和中国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投标人如在中国裁判文书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须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9)、本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0)、其他说明: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至 2023年07月13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商住10号楼21楼2115室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商住10号楼21楼2110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商住10号楼21楼21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招标文件时需将单位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号加盖公章领取招标文件,逾期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将不被接受,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2、投标人对其信用记录进行自行甄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兴成街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商住10号楼21楼211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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