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务用车监管系统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沈阳市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务用车监管系统平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务用车监管系统平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21-00525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务用车监管系统平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60,000.00
最高限价(元):620,000
采购需求: 查看
采购需求:在全县公务用车上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建设公务用车监管系统平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软件应无缝对接省、市政府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实现车载数据的接收、解析和存储,并与业务关联,实现对平台车辆的监督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履约期限为3年(其中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省财政厅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1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心(本溪市小市镇政府路145号观音阁街道办事处3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New&infoId=85c49de1773efb3575-7bb9)。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章),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格式自拟,在响应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5、开标时,供应商可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供应商解密及二次报价提交时间均不得超过30分钟。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未按时递交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所有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 CA 认证平台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 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政府路6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920门)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 0612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迎春
电 话: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