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纪念馆、新圩阻击战史实陈列馆馆藏革命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成交公告
广西
-桂林市
一、项目编号:GLZC2023-C3-990257-GXJL (招标文件编号:GLZC2023-C3-990257-GXJL)
二、项目名称: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纪念馆、新圩阻击战史实陈列馆馆藏革命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城海外人才大楼A座18楼277室
中标(成交)金额:84.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纪念馆、新圩阻击战史实陈列馆馆藏革命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 | 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纪念馆、红军长征突破湘江纪念馆、新圩阻击战史实陈列馆馆藏革命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二期 | 1、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1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投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投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 采购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 符合国家及文物主管部门相关规范、规程、标准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要求并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斌,黄文钢,李辽斌(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为以采购预算为基数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6000元按6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67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未中标情况:广西众乐科技有限公司;得分69.57;排名2,南京学思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得分54.00;排名3。
2.未通过资格符合审查的投标人情况:无。
3.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保护传承中心
地址:桂林市投资发展大厦南楼21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和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需解锁
联系方式:覃丽莎、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丽莎、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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