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园区智慧平台
辽宁
-锦州市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园区智慧平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园区智慧平台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锦州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项目业主锦州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园区智慧平台 。
2.2建设地点:位于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栖湾片区、西海片区。
2.3项目规模:智慧园区建设项目由智慧平台、智慧园区控制中心、园区停车场三部分组成。其中园区智慧平台包括物联网采集终端及其网络、智慧园区工业互联网支撑平台和上层业务系统,总体架构由数据采集终端、ICT基础设施、数字化支撑平台、场景化应用、综合展示五个层次组成;智慧园区控制中心利用锦州光伏科技大厦A 区进行改造,改造总建筑面积6154.92平方米,改造后作为智慧园区的监控中心、数据中心、调度指挥中心、培训中心和园区展示中心;园区停车场计划分两期进行,其中一期停车场面积48.98 亩,二期停车场面积103.28亩。
2.4招标范围: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苏对口合作智慧园区建设项目园区智慧平台相关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服务 。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三个月 内完成(具体服务期限根据建设单位实际情况安排调整)。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本次招标服务、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后,于2023年0 7 月0 4 日8:00至2023年0 7 月 10 日17:00,从网上进行资格确认、招标文件。未获得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不能进行资格确认、招标文件,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资格确认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4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
4 .3投标保证金20 0 000.00元人民币,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 .4投标人必须在“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及辽宁工程建设信息网”进行网上确认并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 7 月2 6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 .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23年0 7 月2 6 日 14 时00分,地点为锦州市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5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5 .4递交网址: 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
5 .5.开标方式: 现场电子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全国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锦州滨海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 锦州滨海新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3-11-8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日 期:2023年0 7 月0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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