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kv沙埠变至青山钢铁新建10kv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丽水市
110KV沙埠变至青山钢铁新建10KV线路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 ZJTY202 3 - 22 号
1.招标条件
110KV沙埠变至青山钢铁新建10KV线路工程 已 由 青田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青发改审〔 202 3 〕 19 号 批准建设 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110KV沙埠变至青山钢铁新建10KV线路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投资估算 6000 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主要包括 新建 12孔Φ175mm+2孔Φ100mm电缆排管0.227千米、10孔Φ175mm顶管0.122千米、9孔Φ175mm+2孔Φ100mm电缆排管1.738千米、6孔Φ175mm+2孔Φ100mm电缆排管0.431千米、4孔Φ175mm电缆排管0.144千米、6孔Φ100mm电缆排管0.04千米、4孔Φ100mm电缆排管0.167千米、2孔Φ100mm电缆排管0.119千米,400mm*150mm不锈钢电缆桥架0.804千米、600mm*150mm不锈钢电缆桥架0.055千米、电缆爬梯15米,新建电缆盘井1座、三通井15座、新建3000mm*1500mm井(钢筋混凝土)49座、3000mm*1500mm井(砖砌)17座、2000mm*1000mm井(砖砌)15座、1000mm*1000mm井(砖砌)6座,环网箱基础2座、箱变基础2座、10kV对接箱基础8座,电缆爬梯基础1座。电缆及线路部分:改造BS-JKLYJ-4*70集束导线0.188千米、BS-JKLYJ-4*120集束导线0.02千米,新立Φ190 12m水泥杆2基;不带间隙避雷器15台,LXZ-50拉线3组,敷设ZC-YJV22-8.7/15-3*400电缆25.694千米、ZC-YJV22-8.7/15-3*70电缆0.399千米、ZC-YJV-0.6/1-4*150电缆1.306千米、ZC-YJV-0.6/1-4*70电缆0.188千米。
2.2招标范围: 详见工程量清单 。 不包括: / 。
2.3最高投标限价: 约 4200万 元 ( 其中含税暂估价 /元,含税暂列金/ 元,暂估价、暂列金不下浮)
2.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 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五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3 浙江省外企业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未提供《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被国家电网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丽水供电公司公示为供应商黑名单尚未解除的不得参与投标;
3. 5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验收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证书 及安全许可证 。
3. 6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 7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3. 8 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3. 9 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
3. 10 投标人禁止从事一切非正常投标活动。
3. 11 投标人存在违法失信行为,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应答将被否决。
3. 12 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 <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3.1 3 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相应标段的应答将被否决。
3.1 4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方式发放。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3 年 月 日起 ,至开标前自行到丽水市网(青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3 年 月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 青田县瓯南街道百悦城 5幢(华侨总部经济大楼)12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二)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 招标文件公示网址及时间
公示网址:丽水网
公示时间: 2023年0 6 月 16 日至 2023年0 6 月 19 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
地 址: 丽水市青田县鹤城街道戈岙湾 7号401室
联系人: 刘益丽
电 话:
招标人: 青田经济开发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
发布时间: 202 3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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