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民政局围墙及电瓶车棚维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安徽
-马鞍山市
竞争性谈判 公告
项目编号 | MASHZZB-20230 630 01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民政局围墙及电瓶车棚维修工程 |
招标人 | 马鞍山市 民政局 |
代理机构 | |
资金来源 | 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 | 马鞍山市 民政局 |
建设规模 | 本次工程量为围墙改造、电瓶车棚等 。 |
计划工期 | 30 日历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招标 范围 | 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承包(详见工程量清单) |
控制价 (人民币) | 本项目的控制价为 ¥ 170436.54 元 (其中:暂估价: / 元;暂列金额: / 元 ;设计 费 : 2000 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比选单位须具有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 资质 且在有效期内 。 3、 项目经理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比选单位注册。 4、 比选单位须具备 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 、已从获取相关资料()。 6 、信誉要求: ( 1)供应商无被安徽省外的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 2)供应商无被安徽省内的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揽项目或作“投标时,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处罚的不良记录(该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 7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马鞍山市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处理暂行办法》(马公管〔 2016〕35号)为准): (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未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5分的。 ( 2)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 3)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 4)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 5)最近一次被马鞍山市、县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8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成交人: (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4)供应商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注:以上第( 1)-(5)项不良信用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查询结果为准,不寻求外部证据) |
谈判文件 获取 | 1.时间:公告 发售 之 日起至 202 3 年 7 月 6 日 ,每天上午 9:0 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①现场报名; ② 电子邮件方式获取 : QQ:615116579 (如供应商以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须与获取资料及谈判文件领取联系人确定,未事先得到同意而自行发 文件 的不予认可,视同谈判文件获取不成功,其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3.获取谈判文件应提供以下登记及证明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单位代表姓名及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以上登记及证明资料使用 A4纸张,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登记及证明资料不退还) 4. 获取 谈判文件 和其他相关资料时间期限:同 谈判文件 获取时间。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 本项目采取快递邮寄方式 或现场递交文件方式 送达谈判响应文件等,供应商自行决定是否派代表前往谈判现场 , 相关要求如下: 1.1 供应商需要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1)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 1份;副本2份(如有分包,则分包编制) ( 2)二轮报价(单独密封) (2) 载有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的光盘或 u盘一份(不退,供存档) 注 :递交的响应文件须一次性递交完成,一经递交的文件不得进行修改及撤回。 2.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 时间: 202 3 年 7 月 7 日 上 午 1 1 点 3 0分(北京时间) 3. 递交投标文件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软件园信息路 48号2栋1701招标代理部(爱普.顺宇科技大厦)】;收件人:;联系电话: 4. 邮件包裹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邮件包裹密封不属于响应文件密封 ,谈判响应文件需按谈判文件要求单独再密封)。 5.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收件人签收,以签收送达时间为准,未按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或未签收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1.开标时间: 202 3 年 7 月 7 日 下 午 1 5 点 0 0分(北京时间) 2.开标 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街道软件园信息路 48号顺宇科技大厦2栋1701室开标室 。 |
合同文本 | 后附合同格式文本。成交后,供应商需在合同中明确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
特别提示 1 | ① 报名资料中需签字盖章的地方请按要求签字盖章,否则导致复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行承担。 ②未提供二轮报价的单位以一轮报价为准,投标单位报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及撤回。 |
特别提示 2 | 1、 供应商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建设单位有权取消本项目供应商的成交资格,并向主部门报告,不得参加有效期(三年)内的所有后续项目的比选: ( 1)成交后,因自身原因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的; ( 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 3)发生较大级(含较大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的; ( 4)有违反马鞍山市相关管理规定行为的; ( 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2、 参与的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时间截止 2日前向建设单位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同接受本项目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一旦成交,建设单位不接受供应商针对控制价(含综合单价、措施费等)提出的任何异议。 3、供应商可以放弃本项目比选,但必须在比选时间截止前一天, 向代理机构提交书面放弃材料,否则视同已该供应商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若成交后放弃成交或者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建设单位将报市主管部门报告,不得参加有效期(三年)内的所有后续项目的比选。 |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马鞍山市 民政局 地 址: 花园路与菊园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 系 人 : 张泽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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