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社会救助方式物质+服务改革购买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池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D3202304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至县社会救助方式“物质+服务”改革购买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6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第一章招标公告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及服务区域更正如下:
预算金额:其中A包:3010459.2元/年,B包:2566408.8元/年,C包:2287185.6元/年。
最高限价: 最高综合折扣率为100% 。
采购需求:A包(服务区域包含龙泉镇、木塔乡、青山乡、昭潭镇、泥溪镇、官港镇、花园乡、香隅镇),B包(服务区域包含大渡口镇、胜利镇、东流镇、尧渡镇),C包(服务区域包含葛公镇、洋湖镇、张溪镇)。
2 、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七条付款方式更正如下:每季度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据实提供服务后,依据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服务登记统计表计算出服务费后,按服务费乘以服务清单综合折扣率得出实际应付费用,经乡镇初审和县民政局审核后,由县民政局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第一个月将前一个季度补助支付给中标单位。
3 、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三条、第四条更正如下:
(三)、报价要求:
1 )、审查投标报价或分项报价无重大漏项或明显不合理;
2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综合折扣率,最高综合折扣率为100%。
3 )、投标供应商只需报《服务清单》部分的综合折扣率,综合折扣率不得高于100%。超过最高综合折扣率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注: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综合评分法
1)、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即通过评委会初审),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后,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2 )、评分标准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招标文件做出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打分(满分100分)。具体评分因素、评分标准及分值如下:
详细的评分标准
评分 类别 | 评分 因素 | 分值 |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 |
资信部分( 62 分) | 企业业绩 | 20分 | 投标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接县区级及以上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1份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拟投入项目团队实力 | 28 分 | 1 、自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政府购买的相关项目管理经验(须在该项目中担任负责人)且具有初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 具有中级及以上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得4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1.5分,具有本科学历的,得3分。本项目满分7分 (本项只按最高计取,同类型不累计加分,本项满分7分;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和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不限于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等,证书材料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2 、拟派项目团队中人员在工作方面获得相关个人荣誉称号或表彰的,受到县级政府部门表彰的得1分,市级政府部门表彰的得3分,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得5分,(本项只按最高计取,不累计加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及获表彰人员2022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相关证明材料不限定于红头文件、文件截图等证明文件)。 3 、在满足“人员配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配备有专/兼职的心理咨询师1名得3分,医生1名得3分,护理专业2名得3分,律师1名得3分,社会工作师1名得3分,本项满分15分(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4 、投标单位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千户百强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创建情况调查中,进入全国千户家庭服务企业(单位)名录的得1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
体系认证 | 1 分 | 1 、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0.5分; 2 、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0.5分; 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企业荣誉 | 13 分 | 1 、投标供应商获得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或者获得过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养老服务荣誉表彰的得8分,本项满分8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 )。 2 、投标供应商获得县区级及以上的党政机关或养老协会、社会工作协会对政府购买养老服务项目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含)或评为优秀的,每个得1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
技术部分(28分) | 服务实施方案及管理制度 | 28 分 |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建有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记录、应急安全与风险保障措施,有员工培训、考勤和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对上述方案阐述到位,达到实施的要求,得基本分(满分)28分。对每有一方面欠缺的扣6分,扣完为止。 | |
报价部分(10分) | 价格评分 | 10 分 | 需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费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10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 |
注: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上述相关的证书、证件以及证明材料的原件在中标后3日历天内提供给采购人核查,如果没有提供、提供不出或者被发现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东至县财政局处理。
4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东至县财政局投诉。
更正日期:2023年7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在系统内此次上传的招标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至县民政局
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尧北路52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东至县尧渡镇龙溪水岸11栋三楼徽正咨询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改英
电话:
五、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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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公告(已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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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东至县社会救助)(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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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东至县社会救助)(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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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东至县社会救助)(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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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东至县社会救助)(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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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东至县社会救助)(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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