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恒大珺睿府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陕西
-咸阳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恒大珺睿府(地块1)项目已由咸阳市秦都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2020-610402-70-03-044118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恒华佳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咸阳市秦都区经电路以东、文兴路以南、彩虹一路以西、兴业中路以北。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58600.47平方米(87.9亩),总建筑面积约275811.65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约:33932.21平方米、最大单体高度约:99.95米;拟建设住宅、商业、配套公共设施及地下车库等配套设施。
2.3项目投资总额:170000万元,(本次招标工程估算96645.00万元)。
2.4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咸阳恒大珺睿府(地块1)EPC项目;标段编号:E6100013501sv866p9na001 ;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珺睿府(1地块)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施工(含土建及安装工程等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3.2.1设计资质:申请人须具备以下①②③任意一项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要求:
3.4.1项目经理:具备工程类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4.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4拟派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允许同时兼任本项目项目经理;
3.4.5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设计负责人须由设计单位委派,且须满足本章第3.4拟派项目经理及相关负责人要求。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平台”可查询;
3.6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2)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订具有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各方权利、义务和分工,并声明承诺联合体各成员方对本次申请以及中标后签订合同承担连带责任,该协议必须随同申请文件一起提交。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4申请人近3年无骗取中标或出现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
注: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章第4项规定的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 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陕西省平台》、《陕西》媒介上发布。
7. 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06月30日16时00分开始在《陕西省平台》、《陕西》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于2023 年07月11日09时30分前可在陕西省平台申请确认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11日 09时30分。
9.2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陕西省平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陕西省平台)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申请人无须现场递交纸质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9.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资格预审,申请人将电子版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陕西省平台。(资格预审现场地址:陕西省中心 408室)
10.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平台”网上填报的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4本项目全过程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申请人(投标人)只需在系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无需现场递交纸质资料,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申请人(投标人)应当仔细阅读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交易流程进行不见面开标活动,请在开标前按照操作手册调试好网络环境及电脑,未按规定程序操作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各申请人(投标人)自行承担。
10.5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提供监理工作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总承包的投标。
10.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同一标段资格预审。
10.7(1)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申请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申请人自负;(2)申请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审时资格预审结果为准。(3)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通知等(若有),均在陕西省平台发布,不再进行另行通知。请各申请人及时插CA锁查看。
1 1 .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咸阳恒华佳耀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彩虹北路与文兴路十字珺睿府24号楼一层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六路高新时代广场B座10楼 |
| 联系人: | 谢永凡 | 联系人: | 梁佩 |
| 电话: | 电话: | ||
| 邮编: | 邮编: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2990768561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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