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2023年农村路灯安装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
-广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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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 2023年农村路灯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公告
受 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人民政府 委托,拟对 “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2023年农村路灯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用询价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 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N5116032023000027 。
2.项目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 2023年农村路灯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单价 最高限价 | 项目属性 | 备注 |
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 2023年农村路灯安装采购项目(第二次) | 560000元 (伍拾陆万圆整) | 100 0元 /盏 | 货物类 | 1、 采购人最终支付金额根据实际数量 ×成交单价据实结算,支付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2、 布灯数量不低于 560盏。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本文件第四章。 | ||||
四、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实质性要求):否。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 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 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同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联合体各方不需同时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第四条的规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六、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23年 6 月 30 日至 2023年 7 月 5 日,每天上午 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七、递交响应文件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6 日 10: 00(北京时间) 。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至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注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项目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 7 月 6 日 10: 0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九、采购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 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观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金 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四川省广安市前锋区工业 6 路 4 号 12 幢 1 楼
联系人: 贺老师
电话:
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 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办事指南。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 -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本公告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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