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石化分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余热回收系统钢制烟风道及钢烟囱
湖南
锦州石化分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为针状焦装置40万吨/年针状焦装置、44万吨/年油浆加氢装置余热回收系统钢制烟风道及钢烟囱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锦州石化分公司1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改造为针状焦装置—40万吨/年针状焦装置及44万吨/年油浆加氢装置二套余热回收部分钢制烟风道及钢烟囱。项目地点位于辽宁省锦州市锦州石化厂区内。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钢制烟风道及钢烟囱进行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为:40万吨/年针状焦装置及44万吨/年油浆加氢装置二套余热回收部分的钢制烟风道(烟道含衬里及锚固件)及其钢支架、钢烟囱(含衬里及锚固件)及其操作平台等,具体内容见图纸。
2.2 使用功能: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3 技术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4 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5 实施或交货地点:辽宁省锦州市锦州石化项目现场或买方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2023 年 8 月 10 日。
2.7 返回资料时间:中标通知书后 5个工作日内。
2.8 付款方式:
预付款30%、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合格60%、质保金10%;该支付方式及比例不允许出现偏离。
2.9 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场后免费指导安装、试运转(包括制造车间和安装现场)以及开车的服务及培训工作。
2.10 标段: 1 个
2.11 标段(标包)最高投标限价:48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集团公司物资库内烟风道及钢烟囱供应商,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状态;“正常状态”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或拟投标产品显示为“冻结”的均为无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3.2、投标方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上述三个证书原件扫描件。
3.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0年-2022年或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的所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人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4有加热炉余热回收系统或者应用在整套加热炉(含余热回收系统)的业绩5项,并提供能证明该业绩的发票和对应合同。
3.5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可以提供网站截图,但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无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和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并提供承诺。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 14 时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16 时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4.3.1 网上报名:登陆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ml),选择本招标项目进行在线报名。若首次参与投标报名请在交易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投标人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 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也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008800114 语音回复:电子招标平台。购买成功,潜在投标人即可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2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3.3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另外,请在开标前及时在平台上更新确认开标书费和代理服务费发票的相关开票信息,开标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直接按照平台上的信息进行开票(投标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名称、开户行账号、联系地址和电话等信息),如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接受重新开票。
4.3.4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5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交易平台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17 日 14 时 0 0 分 ,潜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内, 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考虑投标 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 7万元人民币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昆仑银行托管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需先在系统内进行保证金递交的操作。投标人须先在线下汇款足额保证金金额至昆仑银行的投标人账户,然后在本系统内操作将项目保证金金额从昆仑银行投标人账户中进行锁定。
昆仑银行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 3
帐 户 名: 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 269021000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3 年 7 月 17 日 14 时 0 0 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 100037
联 系 人: 王诗茹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21号
邮 编: 100037
联 系 人: 董珊
电 话:
电子邮件: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4008800114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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