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直管道路市属户外公益广告设施日常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东莞市
项目概况
东莞市直管道路市属户外公益广告设施日常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20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1-2023-04980
项目名称:东莞市直管道路市属户外公益广告设施日常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907,724.43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莞市直管道路市属户外公益广告设施日常维护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2,907,724.43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 东莞市直管道路市属户外公益广告设施日常维护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7,724.43 | - |
本合同包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直管道路市属户外公益广告设施日常维护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莞市直管道路市属户外公益广告设施日常维护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更换资质证书前有效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以上特定资格条件) 注:资质证书已过期的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相关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发布的文件规定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9日 至 2023年07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20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中心开标室(5)
开标地点: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中心开标室(5)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需网上提交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另开标现场须提交一正一副纸质版投标(响应)文件,同时须准备好非加密的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U盘1份。
5.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供应商CA密钥到现场用于解密投标(响应)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市广告灯饰管理中心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龙路14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410、41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电 话:
2023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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