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初中部迁建工程项目一标段
陕西
-安康市
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初中部迁建工程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初中部迁建工程项目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18] 280 号、石发改发[2021]545号、石发改发 (2019) 455 号、石发改发〔2021〕547 号、石发改发〔2021〕549 号、石发改发〔2023〕140 号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和财政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申请人 (以下简称申请人) 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石泉县喜河镇城镇社区。
2.2 工程规模:项目新建教学综合楼 4150 平方米,学生宿舍及餐厅楼 1700 平方米,运动场 4500 平方米及其消防、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本项目共分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一标段和二标段。一标段:新建1号教学综合楼2875平方米;二标段:新建2号教学综合楼1096平方米,室外消防水池及泵房建设。
2.3 项目投资总额:总投资2992万元。一标段:计划总投资730万元;二标段:计划总投资450万元。
2.4 计划工期:一标段240日历天;二标段21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一标段、二标段。
2.6 招标范围:一标段、二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如有) 、最高限价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2.7 其他:无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资格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 等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基本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外省入陕建筑企业登记信息中可查询,外省企业项目负责人 (建造师) 等信息必须在其注册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可查询 (企业自行提供查询截图和查询方法) 。
3.4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5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以企业自述承诺材料为准)。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 月 29 日 9 时00分至2023年 7 月5 日 9 时00分,登录资格预审文件,(路径为:安康市房建市政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资格预审文件及资格预审标准格式)。并于2023年 7 月 5 日 9 时00 分前将“安康市房建市政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填报信息截图发送至(备注项目名称)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 7 月 10 日 9 时0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安康市房建市政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按逾期送达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安康市房建市政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及《安康市中心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
地 址:石泉县喜河镇城镇社区
邮 编:725299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含光南路218号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
邮 编:710065
石泉县喜河九年制学校
2023 年 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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