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升级和新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山东
-泰安市
新泰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升级和新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新泰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升级和新建项目 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 投标 备案;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4-1 8 14 : 0 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982000202302000030
交易进场编号:XT-ZC-20230627-01
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升级和新建项目
预算金额:59.50万元
最高限价:59.50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A | 新泰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升级和新建项目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59.5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服务能力。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6月29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5日17时30分,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人须登录泰安市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注册并投标备案。
3.方式:投标人需在网上自行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栏目,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单位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方可招标文件。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市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2年7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7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泰市人民法院
地 址:新泰市杏山路30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A座13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芮
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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