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坳上派出所办公综合楼主体加固及铁艺围墙等附属工程竞争性磋商
湖南
-郴州市
项目概况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坳上派出所办公综合楼主体加固及铁艺围墙等附属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郴州市燕泉南路湘南地质勘察院正大门囗左边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ZCZ-2023-004
项目名称: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坳上派出所办公综合楼主体加固及铁艺围墙等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80447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包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招标控制价(元) |
1 | 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坳上派出所办公综合楼主体加固及铁艺围墙等附属工程 | 1 | ¥808044.71 |
合同履行期限:60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1?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2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信用湖南”网站、湖南省政府采购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3、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2.2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2.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的最低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标准要求提供承诺书,且均无在建工程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提供相应的证书及社保等证明材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至 2023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郴州市燕泉南路湘南地质勘察院正大门囗左边三楼
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①报名经办人身份证;②第二条“供应商资质要求”中需提供的资料;前往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报名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燕泉南路湘南地质勘察院正大门囗左边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郴州市燕泉南路湘南地质勘察院正大门囗左边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1 :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邀请通知》[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邀请通知》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郴州市公安局苏仙分局
地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819号
联系方式:李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郴州市燕泉南路湘南地质勘察院正大门囗左边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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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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