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重庆
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荣昌区火葬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 ( 项目代码: 2304-500153-04-01-670862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市永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市永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虹桥社区七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按照《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 181-2017)中三类殡仪馆“年处理遗体4001-6000具,具均建筑面1.8-2.0㎡,容积率不低于0.2。”的标准建设三类殡仪馆1座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及其附属设施,占地面积为114亩。
2.3 ? 本次招标项目 工程费估算金额 : 9000万元
?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估算 金 额: 297.27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相关服务内容
勘察部分: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必须通过审查且须通过招标人认可和政府建设等相关部门审核通过, 勘察 内容及深度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
设计部分: 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BIM设计、装配式设计(按渝建〔2017〕743号 文件及装配式相关文件要求设计)、海绵城市、建筑节能环保与绿色建筑设计、室内室外精装修设计、室外环境与景观工程设计 、 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二次深化设计、专项设计 、 施工图设计、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预算编制、清单预算编制以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含:规划、建设、市政、消防等)及招标人对各设计阶段设计成果资料所提出的相关审核意见与要求,修改并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资料,直至最终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为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工作(含: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招标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提出施工控制的建议方案,完成建设过程中变更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报建及各专项审查取得初设批复,完成概算编制取得批复,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 、 设计变更审查及备案、竣工验收及备案、配合办理结(决)算审计等) 。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20 日历天,其中:
( 1)工程勘察服务 工期 3 0日历天:勘察工作应以满足发包人总体工作计划要求为准;
( 2)工程设计服务 工期 9 0日历天:
①方案设计30日历天 并通过审批 ;
② 初步设计 20日历天并通过审批(含概算) ;
③ 完成整个设计服务范围的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联合审查取得正式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预算编制 4 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II、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网(荣昌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网(荣昌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3-07-02 18: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3-07-03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网(荣昌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07-19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 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监督网、重庆市网(荣昌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市永佑殡葬服务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段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2023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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