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尚园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山东
-枣庄市
| 一、招标条件 | |||||||||||||||||||||||||||||
| 广安尚园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 已经由 枣庄市·薛城区 备案。招标人为 枣庄矿业集团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广安尚园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二标段;广安尚园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项目一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预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枣庄市薛城区长江路南侧,薛周路东侧,常庄八路北侧,西小庄路西侧 2.工程规模: 广安尚园项目位于枣庄市薛城区长江路南侧,薛周路东侧,常庄八路北侧,西小庄路西侧,用地总面积7695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8.23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配套公建及商业建筑面积约19.2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分为一期和二期。本次招标为一期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估算总投资约2.79亿元,一标段建筑面积54226.58㎡;二标段建筑面积48318.1㎡。 3.本公告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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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4、项目经理及授权代表人须提供所在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2022年06月01日以来至今)。 5、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6、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 |||||||||||||||||||||||||||||
|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1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薛城区中心第一开标室(薛城区市民服务中心3楼) | |||||||||||||||||||||||||||||
|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 |||||||||||||||||||||||||||||
|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2023-06-28 到 2023-07-11 2.领取地点:请到枣庄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3.资审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元每标段。 | |||||||||||||||||||||||||||||
| 六、其他说明 |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如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放弃投标,不再递补,但低于三家时,应按顺位递补。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枣庄市网上发布 |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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