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食堂服务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食堂服务对外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食堂服务对外承包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食堂服务对外承包项目
2.2招标范围: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食堂服务对外承包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 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于2023-06-28至2023-07-0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石家庄市桥西区塔谈商贸城10号写字楼2810室 获取招标文件 。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7-18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35号非繁·城品酒店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征街46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莲池大街799号 |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4000 |
| 联系人: | 王路景 | 联系人: | 李翀 |
| 电话: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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