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谯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答疑公告
安徽
-亳州市
亳州市谯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答疑公告
信息时间: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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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亳州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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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16:4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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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7 16: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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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谯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澄清答疑更正文件(第2次)
项目名称 | 亳州市谯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编号 | BZQC2023GC54001 |
招标人 | 亳州宜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亳州市谯城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4楼 |
招标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亳州市谯城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杨工 | 联系方式 | |
澄清答疑更正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编号:BZQC2023GC540号 招标项目名称:亳州市谯城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原定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9:00 二、现将本项目有关问题及重复问题澄清如下: 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一、项目概况内容修改为:“一、项目概况 1、治理对象及范围 该项目针对谯城区下辖5个乡镇的7个农村黑臭水体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从沿河排口控源截污(完善现状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河道内源治理(河道清淤)、河道生态修复(河道水生态构建)、河道岸坡生态修复(生态驳岸)四个方面进行综合治理,确保河道消除黑臭,水域面积约105663.4平方米。 2、项目地点 颜集镇、五马镇、魏岗镇、谯东镇、立德镇等5个乡镇。 3、工程措施 根据本项目农村黑臭水体污染成因及特点,采取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河道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等综合性措施,开展系统治理,具体如下: ①控源截污: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截污治理原则宜就近、集中处理,优选经久耐用、维护管理简单、运行费用低的工艺。 ②内源治理:清淤污泥妥善进行处理或再利用。 ③水质提升:安装利于提升水质的生物膜净化设备。 核心设备及排口净化处理功能型材料技术要求: a生物膜净化设备 具有配套的复氧压缩气体设备,分区域均匀分配复氧气体量的控制系统;具有可适应河面水位变化的柔性气体输送管网,便于在河道中移动;具有单体浮箱结构便于调整,适用于各种不规整河面的安装组合要求;具有高密度有机碳和高密度氨氮型生物填料配置;具有高密度有机碳和高密度氨氮型生物填料悬挂系统;具有A/O处理工艺的功能。 b排口净化处理功能型材料 材料主要分为多孔型和轻质型两种类型,主要应用于雨污合流制排口,对排口污水进行初步过滤去除水体中SS的同时,还可以去除水体中氨氮和总磷等污染物,削减污染物直接入河总量。 多孔型功能材料主要为块状形式,污水透过该材料时,可发生物理作用(吸附及过滤)、化学作用(材料在污水中析出Ca、AI、Mg等物质,可与磷酸盐反应形成磷酸盐沉淀物,从而去除TP,同时可与氨根离子发生离子交换,从而去除氨氮)和生物作用(该材料浸泡在水中,其表面和内部能有效富集微生物而形成生物膜,进一步去除污水中的COD、氨氮和总磷等污染物)。 轻质型功能材料其巨大的比表面积和污染物吸附、微生物挂膜等特性,填料浸泡水中快速吸附磷酸盐、胶体颗粒物,并缓慢释放·OH与氧气,去除水中TP和氨氮。 ④生态修复:生态护坡不小于6万平方米,种植水生植物不小于10万平方米。构建水生态体系,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同时还可以提升河道整体景观效果;水生态体系应充分考虑季节性因素,保持生态体系的四季连贯性。 4 治理目标 完成本次谯城区下辖5个乡镇7个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本次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汇水区范围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0%。到2024年底,通过治理示范,探索建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平原地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适用技术模式和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基本实现农村溪流潺潺、水清岸绿的优美。 (1)黑臭水体消除率: 完成本次7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经过整治的农村黑臭水体颜色无异常、水质无异味、无蚊蝇;水体周边无垃圾等固体废物堆放现象;水体表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或垃圾。监测指标符合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指南相关要求;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指南相关水质指标一览表 监测指标 透明度(cm) 溶解氧(mg/L) 氨氮(mg/L) 目标浓度(mg/L) ≥25 ≥2.0 ≤15 *注:水深不足25cm时,透明度按水深的40%取值。 (2)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汇水区范围内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80%。 (3)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 汇水区范围内行政村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率≥90%,水体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 (4)群众满意度: 群众满意度>90%,无村民投诉现象。 (5)环境监管能力: 落实各方职责,监管能力加强,杜绝违法排污入河等现象。 5.以上内容如与项目建议书不一致的,以项目建议书为准。” 三、其他澄清事宜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之前发布的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 名 称:亳州宜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亳州市谯城区生态环境分局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4楼、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魏武大道中段 联系人: 金博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 地 址:亳州市谯城区元参路与花戏楼路交叉口财金大厦26楼 项目联系人:杨工 联系方式: 2023年6月27 |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变更 | 2023年07月11日 | ||
网上提问截止时间变更 | |||
开标时间变更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变更 | |||
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意见 | 亳州宜居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已授权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发布。 | ||
备注 | 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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