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宁市青秀区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购置转运型救护车的更正公告
广西
-南宁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NZC2023-G1-030073-ZT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宁市青秀区为政府举办基层医疗机构购置转运型救护车
首次公告日期: 2023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资格证明文件组成” | 8.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 8.《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备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第五节报价文件格式的三、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六节 其他文书、文件格式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
| 2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第三节 评分标准”中的价格分评分标准 |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之规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1)评标价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价只是作为评标时使用。最终中标人的中标金额等于投标报价。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3)价格分计算公式: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 |
| 3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04日09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09时30分 |
更正日期: 2023年0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国平台(广西·南宁)、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宁市青秀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南湖街道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6号广西裕达集团南宁五象总部基地广东大厦二十六层2602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云雅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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