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设备维护项目
河北
-石家庄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 目概况: 2023年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设备维护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石家 庄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 3 年 7 月 21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前提 交 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CJ2023-003
项目名称:2023年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设备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38761.73元
最高限价:1538761.73元
采购需求:电子设备维护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投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出具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出具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出具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 6 月 29 日至 2023 年 7 月 5 日,每天上午 0 :00 至 12:00 ,下午 12:0 0 至 23 : 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网同时本项目投标文件, 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
方式:网上自行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7 月 21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地点:灵寿县中心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获取文件前,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详见石家庄市网 ,进入“交易服 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或登录h ttp://,点击“石家庄市平台”) —“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投标人
操作手册 20210701”进行操作。“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2、访问 ,点击“交易平台”, 登录石家庄市平台,按“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 20210701”招标 (采购) 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 PDF 版文 件上传至石家庄市网。
3、投标人也应在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登记,报
名,文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 平台”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本次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河北、石家庄市网、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灵寿县网。
5、本项目采用“盲评” ,具体要求详见投保文件。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灵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灵寿县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889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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