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
辽宁
-大连市
业主单位
| 一、招标条件 | |||||||||||||||||||||||||||||||||
| 瓦房店市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 已经由 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 备案。以 瓦发改批【2022】49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瓦房店市复鼎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 。 项目出资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瓦房店市2023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二期项目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文圣市场周边区域、阳春社区(瓦轴后山区域)、新华街道、轴前社区、轧钢红楼社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改造范围为87栋老旧住宅楼,改造项目总建筑面224964.42平方米,涉及居民3822户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 3.本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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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 2023年07月25日 开工至 2023年10月23日 竣工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并且[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并且[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或者[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并且[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自然资源部颁发的专业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 4.其它要求:1.(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自然资源部颁发的专业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监理房屋建筑工程甲级和自然资源部颁发的专业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 (3)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且项目总监负责的在建工程少于 3 个(不包含 3 个)。(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前一天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在公示期内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的按废标处理。2.报名要求: (1)使用CA锁网上报名。 (2)开标前投标单位须登陆辽宁省网联招标投标综合服务平台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后方可参加开标会,否则按废标处理。 (3)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登录。 (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在业务系统完成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的实名认证并完成二次刷卡操作,未完成二次刷卡或二次刷卡未通过的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交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处理。 (5)请投标单位在开标前根据《辽宁省”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相对应的本机电脑调试工作,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人在线签到,未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到开标结束后无疑问时间内不准离开开标大厅,否则影响到文件解密、质疑等环节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解密失败的退回其投标文件。 (8)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开标记录表中加盖授权委托人电子印章的操作,不加盖电子印章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 |||||||||||||||||||||||||||||||||
| 四、投标 | |||||||||||||||||||||||||||||||||
| 1.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20日 09:30 | |||||||||||||||||||||||||||||||||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 |||||||||||||||||||||||||||||||||
| 3.递交网址: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网上递交 | |||||||||||||||||||||||||||||||||
| 4.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 |||||||||||||||||||||||||||||||||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3年06月26日 17时00分至2023年07月03日 17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 六、其他说明 |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辽宁省上发布 | |||||||||||||||||||||||||||||||||
| 八、招标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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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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