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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教育局2023-2024年宁乡市中小学安保服务外包项目第2次澄清公告

湖南

-

长沙市

发布时间:2023-06-26澄清公告
业主单位
宁乡市教育局

宁乡市教育局2023-2024年宁乡市中小学安保服务外包项目(片区二)第2次澄清公告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宁乡市教育局2023-2024年宁乡市中小学安保服务外包项目(片区二)第2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CG-20230606000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宁乡市中小学安保服务外包项目(片区二)
???????首次公告日期:2023-06-12 14:44 **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宁乡市教育局 2023-2024年宁乡市中小学安保服务外包项目(片区 二 )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NXCG-202306060008 )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截止。本次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就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回复如下:

问题 1: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 2.2.3商务详细评分标准综合实力: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获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先进集体(单位)或优秀集体(单位):国家级每个计7分;省级的每个计3分;市级(设区)的每个计1分;其他的不计分。本小项计满9分为止 。

事实依据:提出疑问:请问此处的所指的市级 (设区)是不是单指分区域的地级市,如果是这种所指的话,本项目所在区域以及甲方单位本身即属于县区级(或县市级)单位,此条为什么要设置比本项目高级别的国家级、市级(设区)级作为评分因素,如果是对本项目服务单位质量优质的摘选,那么与本项目甲方单位和所在区域同等级别的县级、市级或区级公安部门颁发的荣誉应同样可以计分,我司认为此条评分因素存在排斥地级市以下保安服务公司的嫌疑,或存在对地级市保安公司和规模更大的保安公司具备倾向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政府采购法》第五条规定,如果以特定的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和奖项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加分条件,将会限制或排斥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之外的潜在供应商。 ?

答复:已修改,具体内容详见 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 2 。

问题 2: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 2.2.3商务详细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先进个人荣誉:国家级的计7分;省级的计3分;市级(设区)的计1分;其他的不计分。本项不累计计分,按最高级别的奖项计分,本小项计满7分为止 。

事实依据:提出疑问:请问此处的所指的市级 (设区)是不是单指分区域的地级市,如果是这种所指的话,本项目所在区域以及甲方单位本身即属于县区级(或县市级)单位,此条为什么要设置比本项目高级别的国家级、市级(设区)级作为评分因素,如果是对本项目服务单位质量优质的摘选, 那么与本项目甲方单位和所在区域同等级别的县级、市级或区级公安部门颁发的荣誉应同样可以计分,我司认为此条评分因素存在排斥地级市以下保安服务公司项目负责人的嫌疑,或存在对地级市保安公司和规模更大的保安公司项目负责人具备倾向性。另本项目负责人荣誉从2020年 开始,中间有 3年时间,荣誉为什么不能累计计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如果以特定的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和奖项作为中标、成交条件或加分条件,将会限制或排斥特定行政区域和特定行业之外的潜在供应商。

答复:已修改,具体内容详见 本项目 更正公告 2 。

澄清事项澄清前时间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2023-07-06 09:002023-07-18 0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6 09:002023-07-18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2023-07-06 09:002023-07-18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宁乡市教育局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宁乡市东沩西路38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电 话:
地 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与二环路交汇处(中央领御)写字楼2栋三单元11楼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长沙市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023 年6 月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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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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