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汪家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餐饮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辽宁
-沈阳市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汪家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餐饮配送服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500-0008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汪家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餐饮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首页 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汪家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餐饮配送服务采购;
更正为:项目名称: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汪家街道办事处食堂食材餐饮配送服务。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1日 12时4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基础报价解密及最后报价解密需在60分钟内完成。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1188 或400-125-7788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汪家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汪家街道汪南村668甲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鄢海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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