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
-平凉市
业主单位
灵 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 采购单位 |
| 采购方式 |
| 联系人 |
| 是否重大项目 |
| 公告信息 |
|---|
| 公告性质 |
|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
| 竞价开始时间 |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 延时报价 |
采购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元) |
|---|---|---|---|---|
| 1 | 灵 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001 | GSZHPL-2023016 | 货物类 | 297000.0 |
公告内容
- 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文件编号:GSZHPL-2023016**
**二、采购内容、预算金额及评标办法**
项目名称: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药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7万元。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供货方按甲方需求量进行供货。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指标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单位 |
1 | 破壁剂 | 含量 | ≧99.0 | 10 | 3700 | 吨 |
水不溶物 | ≤0.005 | |||||
含氮量(N) | ≤0.001 | |||||
氯化物(CI)% | ≤0.001 | |||||
磷酸盐PO4 | ≤0.0005 | |||||
2 | 污泥处理药剂 | p值(10g/L水溶液) | 1 .5 ~3.5 | 50 | 5200 | 吨 |
全铁的的质量分数w1 % | ≥11 .0 | |||||
密度(20℃)g/cm3 | ≥1 .45 | |||||
盐基度w2 % | 8.0~20.0 | |||||
不溶物质量分数w3 % | ≤0 .5 |
交接时间及地点:由中标方负责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将采购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方交接。运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负担。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一年(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须提供免税证明,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 2020年5月至今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中国\[\]及“信用甘肃”\[\]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及企业法人)。
5.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6.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质证明文件上传**
1.请于 2023年6月27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7月1日18时00分00秒 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采购招标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供货方案(PDF格式加盖电子签章)。
2.采购人将对各供应商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进行评审,择优选取三家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质审核的供应商 请于2023年7月1日18时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各供应商仅限一轮报价,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
3.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4.竞价结束后,代理公司 于2023年7月2日将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相关要求**
1.,供应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本次竞价完成后,供应商需整理一份报名资料(加盖公章)及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叁份、电子版U盘叁份(word格式)送至,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灵台县溪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
代理机构: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南门十字星泰广场A栋1706室
联 系 人:王凤
电 话:
提示: 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平凉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报价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