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草原火险治理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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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
招标公告
辽宁省葫芦岛市草原火险治理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省葫芦岛市草原火险治理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已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 90%、地方配套资金 10%,招标人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辽宁省葫芦岛市草原火险治理区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 FZHLD2023-GZ001
3.建设地点:建昌县、绥中县、连山区和兴城市。
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为4952万元,预防能力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
4.交货时间:2 023 年 7月2 4 日至 2 02 4年06月30日,共3 4 2 日历天。
5.招标范围:预防能力建设中修建瞭望监测塔设施 20套、视频监控塔设施18套、草原防火市级调度中心1套、县(市)区调度分控端4套、固定翼无人机设施6套、多旋翼机无人设施25套、物联网设备监测设施60套、检查站设施50套、应用系统1套(包含巡检排班管理、巡检定位管理、巡检信息上报、巡检考勤管理、最近路径分析、火势蔓延分析、态势标绘分析、火灾损失评估等)。 保障能力建设中北斗智能终端 1000台、巡护专用摩托车80辆、防火专用机具运输车6辆、专用消防水车10辆、防火专用运兵车10辆、专用风力灭火机100台、专用高压细水雾灭火机100台、专用高压灭火水泵30台、高压灭火水带180根、防火专用割灌机100台、防火专用防护服500套、迷彩大衣500套、草原巡护专用驻防帐篷500座、草原巡护专用卡口帐篷500顶。
6.项目预算:4368.19万元
二、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投标人须在葫芦岛市中心网站上进行投标企业登录,登陆后方可缴纳项目保证金。
2.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3.保证金金额:3 00 ,000.00元
4.保证金缴纳要求:电汇或保函。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资质和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一级资质。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 3 年 06月 26 日至 202 3 年 06月 30 日,每日上午 8时 30分 至 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7月1 7 日 9 时00 分;开标地点:葫芦岛市中心(葫芦岛市龙港区高新园区高新5路)。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葫芦岛市中心”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 4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 33-3号楼
联 系 人:
电 话:
2 023 年 6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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