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
云南
景洪市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 ( 三次 )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景洪市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 ( 三次 ) 的潜在 供应商 应在 西双版纳电子服务系统#/homePage) 获取 采购 文件,并于 2 023年0 7 月 07 日 09 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XC23-1 6 号
项目名称:景洪市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 ( 三次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小写:240000 .00 元 , 大写:人民币 贰拾肆万元整 (含购置税 )。
最高限价(如有):小写:240000 .00 元 , 大写:人民币 贰拾肆万元整 (含购置税 ) 。
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数量 | 计 量单位 |
1 | 转运囚车 | 否 | 1 | 辆 |
注: (1) 本项目为景洪市人民法院囚车采购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供应商 必须对所投标段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2) 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交付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人民法院 。
(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执行标准,经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生产,达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 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法人 或其他组织 或自然人 。
3. 2供应商 资格要求: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须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2022年度 健全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 磋商 担保函(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 6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 3 年 1 月至今 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缴税的证明,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202 3 年 1 月至今)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 供应商 ,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 3 年 1 月至今 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 7 ) 投标人 信誉良好,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中国(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 年 0 6 月 26 日00时00分 至 2023 年 0 7 月 03 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
地点: 西双版纳电子服务系统#/homePage) 。
3. 方式: 网上 获取 , 潜在 供应商 登录西双版纳州电子服务系统#/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为*.ZCZBJ)及其它 采购 资料 。
售价 (元)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 07 月 07 日 09 时 0 0分 (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西双版纳州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omePage) (网上提交) 。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 7 月 07 日 09 时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景洪市中心 1号开标室 (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0 7 月 07 日 09 时00分
3.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上递交,递交网址为:西双版纳州电子服务系统#/homePage),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响应文件后,需再次确认并回执)。
4.响应文件的解密方式
?现场解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前,携带其数字证书(CA)到达景洪市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现场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宣布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按照开标系统自动提取的顺序上前解密。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解密响应文件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 不再进入评审阶段。
特别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规定时间到达景洪市中心(景洪市勐泐大道与榕林大道交汇口,原国际会展中心A区2楼)进行响应文件的现场解密并抽取磋商顺序,各供应商根据抽取的磋商顺序分别与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及填报二次磋商报价。如由委托代理人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应与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的委托代理人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且不得参加磋商。
5.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 云南省( )、 西双版纳州电子服务系统#/homePage) 上公开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双版纳州 景洪市人民法院
地 址: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嘎栋么龙路1 7 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勐海路西双十二城国际公馆1栋306 室
联系方式: 、 0691- 2588800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0691- 2588800、 、
发布单位:
联系人:
电话: /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